今年来,丹凤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全县扎实部署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着力夯实“以案促改”思想基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及时学习传达文件精神。6月1日,县委召开第11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原文传达学习了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与冯新柱划清界限,深刻汲取冯新柱案的惨痛教训,肃清冯新柱案影响恶劣。会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县级领导班子和全县各级各部门,分别通过党委(党组)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干部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原原本本地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胡和平在省委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学习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两个文件以及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并对本系统、本部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认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在全县党员干部中部署开展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胡和平书记在“以案促改”专题部署会上的讲话等重点内容。2017以来,有副科级以上干部受处分的18个单位围绕冯新柱严重违纪问题和案件暴露出的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严等问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确定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印发《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关于汲取冯新柱案深刻教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具体整改措施》等文件,对全县学习警示教育及具体整改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结合十个方面26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79条,将工作落实到县扶贫局、县委组织部等10个牵头单位,12个镇(街道)及县工商联、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10余个县直相关单位共同协作推进,每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用“以案促改”成效推动全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实落细。
全面强化督查问责。县纪委联合县委办、政府办组成督查组,采取联合督查、调研检查、回访复核、电话函询等方式,对全县各级各部门专题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6件,处分46人,通报曝光3期6人。(璩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