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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十严禁”严肃防汛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20-08-10   来源:丹凤县纪委监委   作者:刘玉瑞 璩宏伟

日前,丹凤县纪委制定出台“十严禁”纪律要求,进一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确保全县安全度汛。

“十严禁”即: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必须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防汛工作统一指挥和调度,坚决做到顾全大局,认真履行好防汛职责,确保政令畅通;严禁官僚主义、遥控指挥。坚持靠前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坚决做到守土担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禁麻痹大意、松劲懈怠。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落实落细防汛措施,以战时状态、战时标准抓好防汛责任落实;严禁临危退缩、临阵脱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上率下,靠前指挥,一线作战,带头冲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冲在前面、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力以赴防汛;严禁推诿扯皮、贻误战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调配,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防汛救灾工作格局;严禁擅离职守、离岗脱岗。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时刻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严禁值守期间电话通讯不畅。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须立即行动;严禁弄虚作假、迟报瞒报。严格做好信息传递和报送工作,及时准确报送汛情、灾情信息,对出现重大险情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确保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随时掌握汛情,及时处理灾情;严禁物资监管不严、分配不公。坚决落实防汛救灾物资、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坚决杜绝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问题发生;严禁假借名义、滥发补贴。坚决遵守廉洁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严防借防汛救灾之名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等问题;严禁传播泄露、散布谣言。坚决杜绝擅自发布、传播泄露未经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审核发布的汛情信息,维护防汛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对待防汛救灾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临战状态、实战标准落实落细防汛救灾措施,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预警预报到位、会商研判到位、应急值守到位、抢险救援到位、隐患排查到位,确保全县安全度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对违反“十严禁”工作纪律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对严重失职渎职,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格实行“一案三查”,用铁的纪律、铁的规矩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据了解,入汛以来,该县纪委围绕防汛工作责任落实、物资储备、应急值班等重点,先后组织监督检查3场次,累计检查12个镇(办)、21个县级部门单位、24个村(社区),核查滑坡体230处、水库7处、尾矿7处,督促整改问题26个,印发通报2期,问责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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