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丹凤县作风建设整治工作,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丹凤县纪委监委日前出台《作风建设整治“红黑榜”通报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制度》规定,有关单位具有在上级监督检查、督查巡查(察)中被点名表扬、作风建设整治工作成效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报道、工作措施被市级以上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工作简报刊发等5种情形之一的,将予以红榜表扬。有关单位存在被市级作风建设巡察(查)组、暗访组、专项督查组通报批评、被县作风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会议点名通报、被省市主流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信访举报查核属实等8种情形之一的,将予以黑榜警示。
据了解,作风建设“红黑榜”通报制度适用于全县12个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和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12个牵头部门及相关配合单位。累计2次被列入“黑榜”的单位和个人,县纪委监委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警示谈话,涉及的个人要在本单位公开检讨;累计3次被列入“黑榜”的单位和个人,县纪委监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涉及的个人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建立作风建设‘红黑榜’制度,是传导责任压力、加强日常监督的有效抓手。通过树立身边的正反面典型,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受到褒奖同时,也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无处遁形,实现‘红榜’正向激励、‘黑榜’反向约束的良好效果。”县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强化制度执行,对监督检查、专项巡察、媒体曝光、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问题从严查处问责,推动实现干部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