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近日,丹凤县制定了《丹凤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政约谈暂行规定》。
廉政约谈坚持“教育在先、注重预防”、“实事求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谈话,教育、提醒县管科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改进作风建设、整改存在问题、促进廉政勤政。
廉政约谈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约谈由县纪委组织实施,谈话人为县纪委主要领导。廉政勤政约谈的对象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科级干部。
廉政约谈分为日常约谈、提醒约谈和警示约谈,日常约谈适用于县纪委监察局主动了解被约谈人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以及在重点时点节点、特殊时期或干部任前需要重申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规定,提出具体要求等。提醒、警示约谈适用于县纪委监察局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方式已经了解掌握被约谈对象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不廉洁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所在部门(单位)存在的服务不优、效能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
对约谈对象或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办,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警示训诫,直至整改到位;不遵守廉政约谈有关要求,约谈后不认真改正错误或整改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约谈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整理,综合分析,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进和完善。
廉政约谈过程资料作为工作档案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据,不计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