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双节”前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丹凤纪委重申“12条禁令”,要求用铁的纪律严防不正之气反弹回潮,打造廉洁“双节”紧箍咒。
“12条禁令”是指: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不得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元旦、春节假日期间除执法执勤、应急车辆外,公车一律封存,需要动用公车的向县纪委进行报备;严禁违反带值班制度,各级各单位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带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和单位财产安全。
县纪委聚焦中心任务,整合各方力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抽调12名派驻纪检组长,组成4个“双节”期间作风纪律专项督查组,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各镇各部门进行为期2个月的专项督查,每周一汇报,发现违规违纪线索立即进行查处。
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于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问题典型、突出的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对监督检查过程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零问题线索、零违纪违规的地方要进行重点核查。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工作不力、放任纵容,致地方和部门违规问题频发以及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