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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丹凤县委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6-18   来源:丹凤县纪委     

今年以来,丹凤县委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勤廉氛围,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县提供坚强保障。    

一、担“领导”之责,抓组织强意识。一是提认识。在全县深入开展了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学习交流活动,汇编优秀工作体会成册印发全县学习,促使县委常委、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树立履行“两个责任”就是向中央基准看齐、确保政治合格的思想,以坚强的党性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是转角色。牢记“抓好廉政是本职、不抓廉政是失职”,坚决纠正“党风廉政建设靠纪委”、“只挂帅不出征”的思想偏差,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带头深入到商镇、县水务局等联系分管部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12个镇办、102个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自觉把党委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印发了《牵头任务函告书》和《责任分工报告书》,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包抓12个镇办和47个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抓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丹凤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办法》、《丹凤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8个配套文件。围绕“定责、示责、履责、述责、评责、问责”六大环节,推行以“两责任、两公示、两监督、两述职、两报告、两追究”为核心的“六个二”工作法,召开了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六个二”工作法现场观摩会和业务培训会,将58个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按每季度进行研判公示。研究制定了县、镇(部门)、村三级主体责任分解图,建立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类台账100多套。召开了召开了县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反腐倡廉任务分工会,下发了《2015年全县反腐倡廉任务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7大类34项重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实行党员县级领导年中、年末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7个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二、担“用人”之责,管干部正风气。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监督预警、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廉政谈话、廉政综治考试、使用期考核等制度,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书面推荐干部、党委党组书记签字背书,提拔对象申报财产和重点问题组织核查,署名推荐干部“三项措施”,严把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程序步骤“三关”,树立重基层、重实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二是开展领导班子综合研判。从领导班子结构、整体功能、运行状况和存在问题等方面,对全县各单位和各村(社区)领导班子进行了综合研判,为镇办综合改革和村“两委会”换届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奠定了基础。止目前,全县155个村(社区)全面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任务。三是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及时查处干部管理方面的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及领导批转件,止目前,对2名干部和10名村干部有关问题反映进行了认真核查,净化了选人用人风气。    

三、担“管理”之责,立规矩限权利。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坚持把开展“十廉”活动作为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有力载体,通过学廉、讲廉、观廉、诺廉、思廉“递进式”教育、评廉、示廉、守廉、述廉“连环式”监督、考廉制度化评判,形成了领导干部教育监督长效机制。开通了“丹凤纪检”易信公众平台和“丹凤清风”微信公众号,发送廉政短信2万余条,县镇两级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累计70余场次,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拓宽权力运行监督新领域。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推行《丹凤县领导干部约谈办法》,实行廉政风险“三卡”预警,在人财物相对集中的4个县直部门试点行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机关采购和项目工程的“五不直管”模式,探索推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督、分工负责、集体决策”工作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全委会述职评议制度,16名县级领导和63名县直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书面述职。加强监督网络建设,聘请离退休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组建部门、行业、系统和镇、村(社区)等各层面廉政监督员队伍300余人,扩大了覆盖面,增强了监督实效。三是强化常规监督检查。抽调76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23个检查组,重点对“懒政懈怠不作为”、镇办“五项制度”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查处擅自脱岗、未严格执行干部外出去向公示制度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9件,实施诫勉谈话7人,给予纪律处分3人,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书10份。    

四、担“肃纪”之责,查案件强震慑。一是开展作风整顿。开展以“守纪律、讲规矩、转作风、抓落实”为主题的春季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继续实行“双线”查岗制度,加大对执行工作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督查,使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二是持续进行明查暗访。紧抓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深入县直部门、基层单位和县城各大宾馆酒店、农家乐、超市、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对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进行集中明查暗访。结合“两个责任”落实,在全县深入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活动。止目前,全县共开展作风纪律明查暗访3轮160场次,检查单位166个,其中服务窗口单位108个,酒店和餐馆56个,旅游景点5个,实现了作风纪律检查全覆盖。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猛药去苛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至5月份,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70件,初核案件线索63件,立案45件,结案41件,给予党纪处分4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查处科级干部5人。收缴违纪资金128.04万元,为国家或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88.04万元。落实“一案三查”、“一责双问”要求,对工作不力的9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了约谈,追究了县居保办、县社保局、教体局等4个部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五、担“保障”之责,促“三转”推改革。围绕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在第二轮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中,为县纪委协调增加了6名人员编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责主业,聚焦中心任务,明确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8个议事协调机构名称,将县纪委执法效能是变更为县纪委纪检监察三室,完成镇纪委书记参与非纪检监察业务清理调整工作。启动县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和标准化办案工作区建设工作。推行纪检组长集中办公制度,实行纪委委员、基层纪委书记、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重大会议制度和交叉检查、定期述职等制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创造条件。探索县直纪检组长统派直管和镇纪委书记区域化协作办公制度,组织到安康市岚皋县考察学习县直纪检组长统派直管和镇纪委书记区域化协作办公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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