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丹凤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原文学习了《准则》和《条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宏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纪委室主任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宏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修订,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提供了强大的纪律保障。全县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吴宏涛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在全县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热潮。学习过程中,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与两项法规对照,把工作和职责摆进去,进一步明确执纪监督问责的思路和工作方法;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准则》和《条例》,自觉践行“四个必须”和“八个规范”;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当前全县开展的以“先锋引领?丹凤朝阳”为主题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全县纪检系统干部要继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准则》和《条例》作为今后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的工具,进一步加大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