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纪委突出机制保障、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基层镇办纪委纪律审查能力建设。2015年度,全县12个镇办纪委共查办案件39件,比2014年增长百分之六十二,实现了基层纪委自办案件“全覆盖”。
建立完善保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结合镇办机构改革,选强配齐12个镇办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基层办案工作经费以奖代补制度,对镇办自办案件(公安机关移送案件除外),按照每案3000元标准补贴办案经费,2015年度,共对全县12个镇办纪委下拨经费补贴117000元,进一步调动基层案件查办工作积极性。
实行案件查办考评制度,倒逼责任落实。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考评办法》,对基层镇办查办案件情况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和半年、年终检查考核制度。2015年上半年,对考核处于后进位次的4名镇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集中约谈。结合落实“两个责任”,突出镇办党委组织保障责任,将年度案件查办任务向镇办党委、纪委同步下达,严格进行考核考评,实现了在案件查办工作方面镇办党委、纪委目标同向、落实同步,有效解决了基层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保障不力的问题。
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凝聚工作合力。将全县乡镇办划分为4个协作片区,每个协作片区由一名县纪委常委牵头,明确协作区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协作区工作制度。各镇办纪委在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狠抓本镇范围内监督执纪的同时,整合片区内镇办纪委力量,对重大、复杂案件启动协作区进行快查快办,确保监督执纪问责的每个环节落到实处,实现了镇办纪委以往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的“单兵作战”向“联合协作”转变,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案件突破能力和工作实效。2015年,全县启动协作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6件。
落实“上挂下派”制度,提升整体素质。在机关内部实行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基层纪委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从机关专职执纪监督的相关职能科室抽调3名干部“下派”到基层,并同步从基层纪委抽调3名纪检监察干部“上挂”纪委机关,进行为期3个月的学习锻炼,切实达到以学习促培训、以学习促提升的目的。2015年,先后落实“下派”干部9名、“上挂”干部9名,举办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