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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述职述廉“红脸出汗” 
发布时间:2016-03-30   来源:丹凤县纪委   作者:璩宏伟

  “2015年,县纪委直查直处你镇李山、化庙、东川等三个村的村组干部违纪问题。请问周书记,你镇对村组干部是如何管理的?”“你们在实施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与施工企业联系。请问王局长,你是如何处理政商关系的?”这是3月29日在部分镇部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大会上一名县纪委委员向述廉对象提出的质询。     

近年来,丹凤县纪委将述职述廉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有效手段,有力的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今年县纪委确定了4名党政“一把手”向大会述职述廉,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个人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实际情况摆上台面,面对现场县纪委委员尖锐热辣的质询,述廉对面们在台上一个个如坐针毡,起到了“红脸出汗”“猛击一掌”的作用。在述廉结束后,4名述廉对象还要接受现场县纪委委员们的民主评议。县纪委将测评结果向其本人反馈的同时,还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对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会同组织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进行谈话提醒、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对于述责述廉工作中发现的违纪线索,坚决予以查处。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宏涛在肯定会议预期效果后,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主动作为,强化“五大责任”,争当明白人、带头人、剧中人。二要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检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起执纪监督责任,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三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不能破纪的防线。四要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自觉将自身置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不断加强自我净化,积极主动地接受组织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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