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县纪委结合正在开展的“三难”问题专项整治及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解决问题和巩固深化阶段工作,对清明、“五一”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从2016年3月31日开始至5月4日结束,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抽调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各室主任、纪检组长组成7个检查组。主要围绕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条意见》、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十条意见>的实施办法》和县纪委印发的《关于全县“三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检查各单位2016年清明节、“五·一”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三难”问题专项整治,以及干部廉洁自律、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情况。专项检查期间,实行组长负责制,每周逐检查组向县纪委汇报检查情况,同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签字背书后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检查要求,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汇报,不得自行处理或隐瞒不报。对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自行处理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检查期间,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吃请、礼品,检查组工作人员一律在镇机关廉政灶用餐,严格执行廉政灶餐券结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