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突出夯实从严治党管党责任,建立县委常委联系包抓、县纪委常委分片督办、县纪委内设机构区域指导的“三位一体”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传导压力,不断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落实包抓任务。以镇办和县管正科级以上单位为重点,按照每名县委常委联系1个镇办、包抓若干个部门,每名县纪委常委连同1个委局机关担负执纪监督职能的内设机构,共同联系1−2个镇办、包抓若干个部门,统一制定联系包抓纪实手册,并通过文件将联系包抓单位、工作职责、责任追究等予以明确,建立责任“共同体”,形成各自“责任田”。明确包抓重点。县委常委重点加强对联系包抓单位“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遵守政治纪律和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县纪委常委重点加强对联系包抓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遵守廉政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面上督查;县纪委内设机构重点加强对联系包抓单位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岗位职责、提升工作效能及弘扬优良作风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全面指导和监督检查。
夯实包抓责任。县委常委每月到联系包抓单位开展调研检查不少于1次,对联系包抓对象开展1次常规约谈,并严格落实“问责提议书”制度,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提交问责建议书。县纪委常委每15天到联系包抓单位开展专项督查不少于1次,与联系包抓对象开展1次座谈,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向、工作动态,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直查直处。县纪委内设机构每周到联系包抓单位开展检查指导不少于1次,指导联系包抓单位建立一般干部廉洁档案,年内协助联系包抓单位查办1件以上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所有联系包抓的县委常委、县纪委常委及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对联系包抓的对象基本情况、廉政状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从各种渠道掌握的涉及联系包抓对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与本人见面,及时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并认真填写纪实手册。
强化责任追究。县委、县纪委把落实“三位一体”推进机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向县委全会述职范围,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挂钩。同时,对于在联系包抓工作中发现的包抓单位整体工作及监督对象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未及时采取提醒约谈、诫勉谈话、问责提议等措施予以纠正或整改,致使联系包抓单位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或监督对象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严格按照“一案三查”、“一责双问”,实行连带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