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来临之际,丹凤县为严防节日不正之风,从9月5日起,县纪委成立13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各镇办和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廉洁过节意识。中秋、国庆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的重要时间节点。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盯节点早介入,突出以浮躁、虚假、懒惰、扯皮等“四种病”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及早提醒谈话,尽快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廉政意识。各单位“一把手”要以上率下,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二是严明纪律规定,从严坚守廉洁自律。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十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或电子礼券;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及联欢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严禁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请销假制度的行为。通过严明纪律规定,教育党员干部自觉坚守准则高线,远离纪律红线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准确运用执纪监督 “四种形态”,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者一律穷追不舍、严查快处。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对违纪违规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