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纪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把审理谈话作为提高案件审理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创新推行“三个三”人性化审理谈话模式,充分发挥出审理工作的惩处和教育职能。
“三核实”,即核实违纪事实真实性。核实调查组认定的违纪事实与被调查人承认的违纪事实是否一致,努力做到事实清楚准确,核准事实无出入;核实办案程序合法性。核实案件调查中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努力做到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完全在法定程序下进行;核实办案过程公正性。核实案件调查中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现象,并了解其他的有关卷外信息,保证案件调查的真实性、公正性。
“三阐明”,即阐明被调查人违纪问题违反的纪律条规,使其认识其违纪的性质,应当受到何种处分;阐明其违纪问题将对社会、家庭以及个人造成的影响,使其认清问题的严重性;阐明县纪委监察局对党员干部的处理是抱着教育保护和挽救的目的,要求其端正态度、正确认识、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改正、努力工作。
“三聆听”,即聆听被调查人叙述其违纪的动机和主观、客观原因,对案件发生的根源进行剖析总结,做到防微杜渐;聆听被调查人员意见,对被调查人提出的疑问和问题,做到正面答复,不回避,不畏难。对不合理意见说明理由,做政策、法规解答;聆听被调查人对将要给自己的处理是否接受,为被调查人出具“申辩通知书”,并告知其可对不认可问题做出申辩,并做“无错”或“错轻”辩护,以便提出更加合理的处理意见,做到保障被调查人员权利无侵犯。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通过“三个三”审理模式已对60人进行了审理谈话,没有一例申诉案件。既加强了对调查所认定事实证据的审理,又对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符合纪律审查要求进行监督。同时,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引导教育被调查人对照党章党纪,对照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深刻反省反思,深化对党章党纪的认识和理解,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