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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纪委出台《纪检监察系统 “三项机制”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3-22   来源:丹凤县纪委   作者:刘驰

丹凤纪委为鼓励激励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根据《丹凤县“三项机制”实施办法》,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系统“三项机制”实施细则》,最大程度释放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热情和活动。

能者上,鼓励激励增动力。鼓励激励以纪检监察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为主要依据,结合平时工作实绩、综合研判等结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充分运用通报表彰、评优评先、考核奖励、提拔重用、关心关爱等手段,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进一步激励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争先创优、比学赶超。

错着容,容错纠错添活力。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树立为担当者容、为创新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对9种容错情形进行具体细化,明确“申请、核实、认定、反馈、公开、备案”6步容错程序。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认错态度好、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的,予以免责、减责,从轻处理;对于心怀侥幸、隐瞒问题、拒不改错、对抗组织的,从严审查处理,严肃追究问责。

庸者下,能上能下加压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依据纪检监察年度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民意调查、民主测评以及对干部个人政治素质、履职情况、作风品行、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综合考察的结果,细化“下”和“出”的7种情形,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4种方式,明确“报告、审核、报批、决定、谈话”5步程序及时进行调整,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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