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丹凤县纪委把综合运用 “四种形态”作为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扎实开展信访举报工作的“主题”思想。正确看待和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违纪”与“违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的言行,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坚决避免养痈贻患、任其发展,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一是建立“凡控必核”机制。组织对历史遗留、检举问题不具体、无可查性的暂存信件进行分类梳理,逐一审核,依照“四种形态”要求,审查了结;对历史遗留,当时不具备审查条件、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对核实的问题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新近受理的问题线索,坚持做到“凡控必核”,违纪必究。只要收到检举党员的问题线索,哪怕是再小的违纪,也要一经发现严肃审查,决不允许“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二是深化信访监督机制。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查处”的惯性思维,发现违纪苗头马上过问,触犯纪律及时核查。正确处理“小毛病”与“大问题”、“违纪”与“违法”的关系,对于群众匿名反映党员干部道德诚信、生活作风等一般性问题,开展信访函询,把反映的问题告诫给本人,并要求如实作出说明,给党员一次实事求是向组织解释和说明的机会,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予以警示,让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止于萌芽状态,让违纪行为“悬崖勒马”、紧急“刹停”。
三是完善信访预警机制。坚决克服“事前不管不问,事后兴师问罪”的思维,把对党员的监督管理转化为关心爱护。对于群众反映的内容较为具体,违纪事实正在或即将发生,后果还没有造成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置,而不是等到违纪后果已经产生,证据已经固定,立案进行纪律审查,来提高成案率。发现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以《信访形势分析》等形式向领导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和上级机关决策提供参考,从源头上制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止一季度末,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78条,初核56件,立案34件,结案17件,党政纪处分17人。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约谈提醒92人次,党政纪轻处分14人、重处分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