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丹凤县纪委在8个县直部门和12个镇(街道)设立了脱贫攻坚工作问题举报专线和举报箱,全天候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违纪问题。
明确受理范围。脱贫攻坚举报中心重点受理和查纠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十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基础数据采录、情况核查不认真,扶贫对象识别不准等问题;二是项目审核不严,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扶贫内容、扶贫措施不精准等问题;三是工作庸懒散慢、吃拿卡要、推诿扯皮,脱贫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四是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五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六是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私存私放扶贫资金等问题;七是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八是行贿受贿,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吃回扣、拿“红包”、索要“跑路费”、“辛苦费”等问题;九是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抢占掠夺扶贫项目,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十是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擅自离岗、工作失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等违反纪律问题。
实行有奖举报。在县纪检网站、丹凤纪检微信平台和广播电视上公布了举报专线,广泛收集受理脱贫攻坚工作相关问题线索,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经查证属实的问题线索,给予举报人500元现金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县上对实名举报的问题优先受理查处,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核查问题属实的,按照“四种形态”予以处置;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对反映问题事出有因的,要向群众讲清楚原因,做好安抚工作。
严肃问责追责。各脱贫攻坚工作举报中心日常工作由镇(街道)和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具体负责,并做到24小时有人接听,反映问题有人受理。村(社区)设立的举报箱由镇(街道)纪委书记每周定期清点、受理群众反映问题,限期做好核查工作。对群众反映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所有违规违纪问题要建立台账,跟踪掌握核查进度。对群众反映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不积极受理,造成问题上交,违反信访工作保密纪律,以及对群众反映问题不认真核查,不按要求向群众作出认真负责答复的,县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