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动态 >> 丹凤
丹凤: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三个助力”
发布时间:2017-05-09   来源:丹凤县纪委   作者:刘驰

为全面落实省、市、县追赶超越工作要求,切实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助力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丹凤制定出台《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保障追赶超越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三个助力”成常态见实效。

聚焦问题导向。各镇(街道)纪委和县扶贫局、环保局、住建局要明确脱贫攻坚8个方面突出问题、生态环境保护5个方面突出问题、规范市场秩序5个方面突出问题,根据职能部门监管范畴,深入调研、摸清实情,发现问题、找准症结,并逐项列出负面清单,以书面告知,迅速整改落实。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季度检查、结果通报,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率;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激化矛盾、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问题线索重点跟踪督办,核查结果和处理意见集体研判,确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有责必问、问则必严。

畅通监督渠道。县、镇(街道)纪委向社会公开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电话,并各镇(街道)、村(社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设立不少于1个举报箱,专人受理、台账管理、分类处置,对一经查实的信访举报,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强化审计监督,健全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商洛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注重舆情收集,对网络媒体曝光的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环境规范方面负面舆情,及时收集、研判,优先处置。

强化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找准职责定位,加强统筹协调,在针对突出问题采取“点题式”、“点穴式”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各牵头部门要按照“1 X”模式,组织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市场秩序监管成员单位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对违纪违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强化村务公开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确保村务公开、透明、规范。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强化对派驻部门的监督,督促行业、部门切实履职尽责。

严肃执纪问责。对上级督察督办的精准扶贫脱贫问题,严肃处理追责,绝不姑息迁就;对上级环保督察组移交我县的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中涉嫌违纪的单位和人员,逐案逐人组织核查,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行为;对上级转办督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直接上手、直查直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强化区域协作,县纪委成立“三个助力”专项工作小组,依托4个镇(街道)纪委办案协作区和6个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纪律审查协作区开展监督执纪,汇聚工作整体合力。

严格督导考核。实行镇(街道)纪委和县直牵头部门“双线月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各镇(街道)纪委和县直3个牵头部门每月25日前上报落实“三个助力”查处案件具体情况;县纪委常委按照工作分工,加强对联系镇(街道)、县直部门“三个助力”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对工作滞后的约谈提醒,对单项工作月报出现“零报告”的,镇(街道)党委、纪委要向县纪委写出书面说明。将“三个助力”纳入12个镇(办)和3个牵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考核重要内容,结合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和年终责任制考核,实行季度点评督促,年终定性考核,确保“三个助力”压力层层传导,推动“三个助力”取得实效。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