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动态 >> 商南
商南:创新机制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8-04-19   来源:商南县纪委   作者:刘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管党治党规律,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商南纪委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根据“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的目标要求,结合商南实际,探索建立“5+3”工作法,即通过建立“清单明责、台账履责、定期督责、从严追责、年度考责”五项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保障,形成了责任落实的完整链条,实现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开创了“两个责任”落实新局面。

一、健全“五项制度”,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健全责任清单,明责。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完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厘清了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3个层面54项主体责任清单,以及县纪委、县直纪(工)委、派驻纪检组、镇(办)纪委和村(社区)监委会5个层面75项监督责任清单,使责任到岗到人,实现责任落实无盲区、全覆盖。

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履责。对照责任清单,为全县97个党组织408名党员领导干部统一印发责任落实纪实手册,建立工作台账,按照“月纪实、季度点评、半年研判、年度考核”的规定,如实规范填写,完善档案资料,动态反映责任落实情况。将纪实台账资料作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促进责任落实痕迹化、规范化。

三是常态化检查,督责。采取基层纪检组织月自查、县纪委季度检查、县委常委带队半年督查等形式,对各级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压力纵向传导。同时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等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强化压力横向传导。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追责。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不扎实,责任不清、措施不力,定期督责、年度考核较差等11种情形,根据情节轻重,对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党政纪处分等不同方式,予以追责。

五是实行定期考核,考责。坚持季度考核点评、年终综合考核制度,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60%)、季度检查考核情况(30%)、社会评价情况(5%)、组织评价情况(5%)等“四位一体”考核办法,实行分级考责。强化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对考核结果位于末位的,问责追究。通过规范考核,严格考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规范提升,在县本级考核中,96%以上的单位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二、强化“三大保障”,推动责任落实见实效

一是紧盯问题强化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各级党组织责任不清、落实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围绕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等情况,创新“3+1+5”监督检查模式,结合巡察工作,全方位、常态化、全覆盖开展监督检查。2017年,全年开展监督检查8批240余次,检查单位107个,发现问题线索167条,立案审查28件28人,在全县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是保持执纪高压态势。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手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行为精准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改正;对逾规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严格核查,处理到位;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决不姑息。2017年,共立案审查190件,党政纪处分188人,同比分别增长31%、25%,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用好问责这个利器。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和《责任追究办法》,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执纪监督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党组织及其相关责任人,在落实考核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的同时,坚决问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7年,县纪委先后约谈问责主体责任69人、监督责任10人,问责有关领导干部26案28人。通过强有力问责追责,倒逼、助推“两个责任”落实。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于各级党委纪委能否有效落实“两个责任”,抓住“两个责任”就抓住了管党治党的关键和重点。各级党委纪委必须在落实“两个责任”上下深功、出大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把责任夯实,把压力传导下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才能保证“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作者系中共商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