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镇办部门延伸,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商南县采取会议传达培训、印发指导性文件、制定清单时序表、印制纪实手册等措施,压实各镇办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县纪委召开推进会,传达了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会议精神,同时对10个镇办党委书记、20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五化标准”培训,确保各单位主体责任工作可操作、可落实,压实责任。
制定清单,明确责任。印发了《商南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责时序表参考标准》等3个指导性文件,明确责任清单内容,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和岗位特点,充实完善,将全年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细化到月、到季,形成履责时序表,逐项对照、逐月推进,确保年度计划全面完成;规范层级研判,分级点评、分类研判考核,明确季度点评、半年研判、年终考核、报备时间和范围,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记录台账,履行责任。向全县各单位制成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两个版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制度载体和工作载体,党委(党组)履责对照“清单明责、台账履责、定期督责、从严追责、年终考责”五项制度要求,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要坚持纪实要素化,简要记载履责“时间、地点、对象、事由”等内容,据实记录,如实留痕,做到账实相符。
严格考核,追究责任。县纪委将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对点评、研判不及时、不全面或者不认真负责、敷衍了事的,将对党委(党组)书记进行问责,并将履责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与追责相挂钩。因单位发生“四风”等问题,需要问责追究的,参考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将其作为从重加重或者从轻减轻处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