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不断在推动整改上发力,用“五个强化”做严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在县委巡察“五人小组”会先后提出“凡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一律不提拔使用干部”、“每轮巡察‘五人小组’会议专题听取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被巡察单位的突出问题抄送县级分管领导”等一系列明确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提升到新的层次和高度来要求、来推动,敦促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问题整改落实的自觉性。
强化思想认识抓整改。把提升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的思想认识作为推动整改工作突破口。在县委第四、六轮巡察组到被巡察单位反馈前,由县纪委监委对巡察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1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一对一’约谈提醒,并要求分管县级领导参与约谈,让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针对存在问题和约谈要求作表态发言。反复强调“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带头思考”。在县内各类会议上,反复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从思想深处拧紧问题整改这根弦。
强化边巡边改抓整改。督促被巡察单位“边巡边改、趁热打铁”。在县委第四轮进驻巡察结束前,巡察组及时对县科教体局、县住建局、县文广局等单位提出的立行立改问题进行回访督查。在县委第五轮专项机动巡察期间,对发现的与“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的2件重要问题线索,及时与县纪委监委衔接,相关案件室提前介入、及时查处,进一步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强化审核督办抓整改。对各被巡察单位上报的《整改周进度汇报》、巡察整改9个模板等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对表述不清、错字错情、漏报漏项、追责不严的单位,直接退回修正并提出整改要求,真正将组织监督落实落细。针对第四轮被巡察单位上报整改进度不及时问题,开展电话督办16次、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5个单位逐一开展函询督办,要求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彻底整改。整改结束后,对涉及单位按“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划分格次,对不认真落实整改要求、整改效果差的问题责任人移交县纪委查处。
强化成果运用抓整改。在全县述责述廉大会上,富水镇、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委员质询,倒逼被巡察单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处、快速查办,县委前三轮巡察共立案48件,党政纪处分39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让被巡察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克服“一巡了之”“侥幸过关”等消极心理,真正实现“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