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南县制定出台了《商南县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利用领域事项的实施办法》,用“16个严禁”为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划出纪律红线。
该《实施办法》对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决策、招投标、规划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项目实施和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矿产开发领域的审批、管理、开发经营、安全生产和评定验收,土地利用领域的审批、出租、出让、开发经营等十六个方面都列出了详细的禁止情形,是针对重点领域,强化全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规范性监督,对于遏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对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利用领域等重点事项监督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司法机关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利用行为的检举、控告,应当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受理,快速查办。领导干部违反本办法的,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