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按照上级部署,商南县纪委监察局召开6个检查组会议,专门就“清明节”、“ 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假日期间纠正“四风”的安排部署,早打招呼早提醒。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宴请、住宿等;严禁基层单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搞好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