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县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商南县纪委组成六个监督检查组,从4月19日开始至5月19日结束,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会计账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对象包括全县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重点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监督检查组通过全面调阅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单位会计账务,重点检查各单位在公务接待方面是否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或提供香烟或高档酒水等,是否存在公款吃喝现象,是否存在餐费结算“垒大户”、大额度现金支付等,单位办会议是否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规定,干部下乡是否在镇“廉政灶”就餐,餐券购买使用情况;在公务用车方面公车运行费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规购置、处置公车,公费租车,私车公养或长期占有下属单位车辆等违规问题;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方面是否执行相关规定;在行政(事业)经费支出方面是否有虚开、套开发票变相报销违规费用或报销个人应支付的费用,是否存在违规赠送各种礼品,是否存在滥发奖金、福利等问题,是否存在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是否存在娱乐业、私人会所等发票报销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费用转嫁在项目工程款中报销问题;在账户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及转移款项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机构报销的问题等。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程序办理。对一般性问题,现场调查核实,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有违纪问题的,监督检查组先进行调查核实,将初核结果报县纪委,县纪委根据情况安排核查处理。
同时,县纪委严明监督检查纪律,要求各监督检查组坚持文明执纪,依纪依规检查,不得自行做主取消或隐瞒不报,不得用问题线索送人情、搞交易,不得出现接受吃请、收受礼品礼金等违纪行为,对自我要求不严、基层有反响或工作走过程完不成任务的,县纪委将视情况实施约谈或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