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南县纪委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采取“十个不受理”措施强化纪律审查内部监督制约,有效促进了纪律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今年一季度,审结案件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为了适应纪律审查工作“四种形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该县纪委执纪审理工作摒弃“大概齐”“差不多”就行了等认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审理工作程序强调实体和程序并重,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监督与制约,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为此明确提出“十个不受理”。实体方面要求违纪事实不清的不受理、证据材料不全的不受理、涉案款物未报告批准的不受理、违纪事实材料未与本人见面的不受理、审查组无定性处理意见的不受理。程序方面要求立案依据不充分的不受理、文书材料不全的不受理、立案决定书未送达本人的不受理、未进行审查终结谈话的不受理、未送达“申辩通知单”的不受理。同时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了“审理工作要细,时间服从质量”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