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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六个“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22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刘雪莲 刘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关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镇安县纪委监察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践行“四种形态”,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件的受理、办理、保密及信访案卷的管理等工作,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量和水平。    

进一步规范群众来访受理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访问题的受理工作,对待信访群众坚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做到“六个要”:即一要认真听取反映人陈述;二要认真全面做好记录;三要详细问清情况,核实线索来源;四要认真审阅,核对材料;五要做好思想工作;六要按照有关政策解答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对属于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检举控告积极受理,对其中重要举报件及时报告,做好信息反馈。对集体访高度重视,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落实,化解矛盾。对属于纪检监察范围外的检举控告,向群众讲明政策,引导群众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对其中涉及复杂的重要问题或紧急事项,积极协调有处理权的单位办理。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建立健全信访问题线索综合台账,同时建立“三个助力”问题线索台账,,对受理的所有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统一管理,挂牌销号,做到梳理清晰、底数清楚、动态管理。     进一步集中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活动。按照“排查全覆盖、线索零遗漏”的要求,对积压的所有信访举报件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摸清底数,加快处置。特别是对反映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个助力”方面的信访举报件,认真摸排筛选,同时排查扶贫领域、民政救助、低保、退耕还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违纪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发挥村监委会的作用,及时掌握并解决纪检监察信访突出问题,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    

进一步加大信访举报件核查力度。高度重视本级受理、上级转送的信访举报件,做到规范处置、落实责任、认真核查,对核实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对每一个信访举报件都细致审阅、分析案情、制定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核实,收集主要证据,形成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要依纪依规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到位。加快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进度,对一般性的信访举报件在2个月内办理报结,对涉及“三个助力”方面的重点信访举报件在一个月内办理报结。对上报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签字背书,并及时向信访当事人反馈对调查处理情况。    

进一步严格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保密。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规定,在受理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信访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特别是对于群众的检举控告材料要妥善保管,对一旦发现查实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对直接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进一步加强信访案卷的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每一个信访初核件(包括谈话函询件)全部案卷材料,编排目录,立卷归档,确保案结卷成,长期保存。在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报告时一并报上一级信访室审核。同时加强案卷管理,所有档案入柜保管,对因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离开纪检监察岗位的,及时做好档案的相关移交工作,保证工作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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