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执纪审查科学化水平,着力破解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经常、不规范的问题,实现运用“四种形态”具体化、实效化。镇安县纪委健全信访举报归口受理、线索处置集体研判、‘四种形态’规范运用、审查程序规范管理、安全责任问责追究的“5×3”机制,以严格程序确保纪律审查工作始终在依纪依规轨道上运行。
强化信访受理,建立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工作机制。一是明确受理范围,强化信件管理。明确县纪委信访室归口受理同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加强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保密,逐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分类建立信访问题线索台账。二是分流转交移送,强化办理程序。对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件,经会议集体研判后,按批示意见分流转交或移送办理;对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转交有关部门处置;对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举报件按规定程序移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三是实行跟踪督办,强化责任追究。对转交的信访举报件实行跟踪督办和痕迹管理,规定时限内上报初核结果,调查结果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于实名举报的,要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信件办理,建立问题线索处置集体研判工作机制。一是实行线索处置会议研判制。明确一般问题线索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分管常委主持召开会议,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审批;涉及科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确定处置方式;对涉及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应同时报县委和市纪委审批。二是实行线索办理台账管理制。建立“三台账一报告”,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建立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台账、移交跟踪督办台账,承办单位建立登记办理报结台账;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线索处置工作情况。三是实行办理结果逐级审核制。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分管常委、分管副书记、主要领导对办理结果逐级审核,严格把关。
强化执纪效果,建立“四种形态”规范运用工作机制。一是出台了《镇安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明确“四种形态”的责任主体、工作要求,规范“四种形态”适用范围、情形及操作程序等。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日常督查考核,确保“四种形态”定性准确、运用适当、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镇安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实行)》,对于符合《细则》规定,可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的,按程序从高一级形态转化为低一级形态,同时坚决防止以落实《细则》为由弱化执纪审查效果。三是落实全员参与执纪审查工作制度,完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人才库,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纳入人才库统一管理,推进办案协作区制度,整合执纪审查力量,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成为践行“四种形态”的实施者和推动者。
强化审查程序,建立审查程序规范管理工作机制。一是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案件线索处置、完善初核程序、严格立案审批手续、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规范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提前介入审理条件和程序、推行集体审议和简易审理、规范处分执行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等办案程序。二是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审理、复议复查工作时限,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落实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制度,定期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与组织、人事、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确保执纪到位。三是严格落实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教育和管理,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理念体现到执纪审查的全过程。
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安全责任问责追究工作机制。一是实行安全防范制。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逐级逐件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执纪审查安全谈话室;详细记录《镇安县执纪审查工作日志》实行痕迹管理;设立涉案款物专用账户专人管理,规范管理涉案款物;严格执纪审查中实施冻结账户、双规等措施的审批使用。二是实行执纪审查安全跟踪督查制。每周定时督导基层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每半年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行执纪审查工作纪律、遵循办案程序、政策法规运用、场所安全、涉案款物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实行过错问责追究制。制定《镇安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明确追责情形、规定追究措施、规范追责程序。对存在执纪审查安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采取取消评优树模、调离纪检监察系统、终身追责等措施进行处理,以严肃问责确保执纪审查安全文明。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在执纪审查工作上严格按照“5×3”机制科学化开展工作,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1至8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21件,处置问题线索461条,立案92件、结案80件、处分84人。共实施“四种形态”480人,其中第一种形态388人,执纪审查各项指标同比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