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安县纪委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中,突出“查、晒、问”三个字,严查“蝇贪蚁腐”。
增加“查”的密度。把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紧盯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单位,查找问题线索,一、二轮巡察首先进驻特色产业发展中心、水务局、扶贫局等单位,用好发票、账目、痕迹“三个倒查”,掌握涉农资金单位资金往来帐目、入户核实具体情况,认真查找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扶贫领域违纪的问题线索。 县纪委还专门成立了扶贫领域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组,在基层实行“到村到组到户到人”了解情况、核实问题,真实掌握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在单位一律实行“到单位到股室到人头”检查干部纪律作风,通过高密度、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拓展“晒”的广度。为全县15个镇办、154个村或社区统一制作了“扶贫领域群众投诉举报箱”,实行有奖举报,由镇办纪委负责举报箱的管理;设立了12388扶贫领域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站邮箱,并在电视台、网站公开举报内容和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信件的收集、管理、处置;注重在巡察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聚焦扶贫资金财物使用、脱贫攻坚干部工作纪律等方面发现问题线索,使巡察利剑作用在扶贫领域得到有效发挥。同时,大力宣传省市县纪委深入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意义,对虚报冒领、侵吞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与民争利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让“蝇贪蚁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警示震慑作用。
加大“问”责力度。出台了《镇安县脱贫攻坚“五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镇安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镇安县脱贫攻坚督查问责制度》等一批扶贫领域问责的制度办法,按照分级管理和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组织部门实施,明确了对镇办和县直部门、村级干部的25项追责情形;县扶贫局根据中省市县相关要求,编印了《镇安县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资料摘编》,为扶贫领域问责提供了参考资料。实行执纪审查工作季度安排、季度督查、季度交账、季度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各镇(办)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安排,并明确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指标,季中定期督查各镇(办)目标完成情况,并在督查中对各镇(办)纪委书记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现场答疑解惑。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以执纪审查各项指标得分直接考核不予调整,未完成目标的不列入优秀等次;同时约谈未完成目标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抽调组织力量对未完成目标的镇进行解剖式现场办公,对发现的违纪问题采取“一案三查、一案三问”;将执纪审查工作目标作为主要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考核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