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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四个“百分百”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2017-11-15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刘婷

镇安县纪委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及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部署要求,认真分析扶贫领域存在问题,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强化线索收集研判,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受理、核查、处理、回复做到“四个百分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百分百受理登记。构建多层次受理、零距离沟通、全方位服务的举报平台,全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委局机关和全县15个镇(办)纪(工)委,设立17部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电话,在15个镇(办)、154个村居(社区)统一制作悬挂了169个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箱,多通道、全天候、无差别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不重、不漏、不积压。

百分百核查办理。盯紧贫领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线索分类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领导包案、专人负责、限时办结和分级督办等相关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对镇(办)纪(工)委转办信件“一对一”督办和领办,进一下严明办理时限和要求,确保每一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都能在第一时间得到科学处置、及时核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百分百处理到位。切实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处理摆在突出位置,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对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挥霍浪费、不作为、乱作为乃至失职、渎职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确保办理质量的同时,坚持快查快办,形成有效震慑,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百分百回复反馈。坚持在办理署实名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过程中做到与举报人见面,认真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建议,确保调查结果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经主要领导严格审批后结案。同时按照“谁调查、谁反馈”的原则,由调查组在调查结束后及时向举报人做好沟通反馈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截止目前,县纪委累计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9件,党政纪处分36人,处置问题线索124件,问责214人,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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