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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任前考廉”严把干部“入口关”
发布时间:2017-12-04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刘婷

近日,在镇安县廉政教育中心举行的一场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让28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回到了学生时代。单人单桌、信号屏蔽、到点开考,参加考试的干部纷纷表示,参加任前廉政考试还真是蛮紧张的。

近年来,镇安县纪委坚持把任前“任前考廉”作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新提拔任用干部都要过任前“考廉”关,“凡提必考”已经成为常态。为使“考廉”不走过场,不走形式,该县纪委精心准备,严密组织,做到“三严”出实效。

参考干部认真答卷

严格考试程序。在任职公示期内确定“考廉”时间,考试当天向上一级纪委申请试题,临考前半小时调题打印,专人保管并封存。考试现场拆封,考试结束后,密封试卷,在专人监督下流水线阅卷、统分,相关领导进行复查、抽查,层层把关,确保考试公开公正公平。

信号屏蔽器屏蔽考场信号

严明考场纪律。考试前,在考区范围内安装移动信号屏蔽仪器,县纪委相关领导对参考人员进行谈话,抽调专人全程监考,宣读考场纪律,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中不准旁窥、抄袭或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考试违纪或作弊者,成绩以不合格计算。

党校老师流水线阅卷

严肃结果运用。根据镇安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制定的《镇安县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规定》,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行百分制开卷考试,对考试成绩未达80分不合格干部,建议党委暂缓提拔任用,6个月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考试成绩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据悉,任前廉政考试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党内法规、有关廉洁从政的法规和文件、政纪条规、涉及廉政勤政方面的法律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通过“任前考廉”不仅严格把握了干部入口关,更进一步促使拟任干部认真学习廉政法规知识,加大了干部遵守党纪法规的自我约束力,促进优者更优、劣者奋进,形成优良的党风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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