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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以“12345”为抓手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8-05-22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胡太庚

镇安县结合实际精心谋划,以“一条主线、两个责任、三个重点、四种形态、五个好转”为抓手,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和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2017年1月至今年3月底,全县共受理、梳理扶贫领域违纪和作风问题线索291件,核查问题279件,处理328人,其中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克扣截留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5人,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等不正之风问题12人,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291人。

紧扣“一条主线”。围绕《镇安县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和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列举出的4大类16个问题,利用3个月时间,坚持问题导向,瞄准作风建设靶标,集中纠正一批不正之风,发现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通报一批违纪案例;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工作热情,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提升纪律规定执行力度,提升干部队伍整体形象;努力使广大群众对扶贫政策更加满意,对干部作风更加满意,对帮扶方式更加满意,对工作成效更加满意。

夯实“两个责任”。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硬要求、硬任务、硬责任,列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发扬发扬钉钉子精神,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把手要负总责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切入点,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国家扶贫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抓住“三个重点”。通过党纪国法教育、宗旨模范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能守底线,提升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敬畏意识。通过建立制度、理顺机制等办法,织牢织密监督网络,真正将权利置于阳光之下、关进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工作氛围,坚决防止权力滥用问题,不给侥幸分子可乘之机。通过抓惩处,解决顶风违纪问题。对个别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人和事,绝不能放之任之,严肃用好《党内问责条例》这把利器,在苗头性问题出现之时就大喝一声,坚决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用好“四种形态”。聚焦脱贫攻坚中心任务,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围绕落实责任, 重点关注所监督部门和单位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和普遍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立足“刚性约束”,坚持挺纪在前,纪在法前,让纪律成为刚性约束,在抓早抓小上下工夫,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依然欺骗组织、我行我素的,或者在扶贫领域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的,从严查处,决不手软;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极少数,集中力量,严办快结,果断拔烂树、清毒瘤,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逐步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法治氛围。

实现“五个好转”。为了确保如期脱贫摘帽,县委先后出台制定了《关于贯彻省委“十条铁规”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通知》《镇安县脱贫摘帽六条铁律》《镇安县脱贫摘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分别提出了从严管理干部的九个严格,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六条铁律,需要问责的九种情形。坚持把“九个严格、六条铁律、九种问责情形”作为抓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和干部管理的基本遵循。持续推进辖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得到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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