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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三个三”机制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8-06-25   来源:镇安县纪委     

镇安县纪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认真把握职责定位,通过“三个三”工作机制,畅通问题线索来源和处置渠道,不断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如期脱贫摘帽。

三个规范畅通问题线索“进水管”。为破解信访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慢、水平低问题,该县从三个方面规范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理。一是明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受理程序。二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每半月向县纪委报送一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同时,对2017年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开展一次专项排查,进一步规范建立线索台账。三是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规范处置,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予以了结”等方式进行,处置意见必须经纪委书记、党委书记签字审批,进一步规范线索管理处置。

三个关键强化执纪问责“显威力”。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保持高压态势,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抓住办理时限关键节点。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处置到位,1个月内办结;对确因问题复杂、情况特殊,1个月内不能办结的,书面说明情况申请延长办理时限,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二是扭住审查(调查)关键环节。对采取初核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认真制定方案,深入细致调查;对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按照“四种形态”处置到位,严防走形式、搞变通,避重就轻、回避矛盾;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反映人答复反馈情况。所有调查处理结果由党委(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调查组成员签字背书。三是把握安全文明关键前提。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审查(调查)质量。严格执行“一案一承诺”和责任书等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落实保密规定。

三个严格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一是严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扶贫领域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党组织负责人对扶贫领域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监督责任,认真履职,严肃执纪,做到程序到位、核查到位、处理到位、汇报到位。二是严格检查考核,随机对各个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于工作相对滞后及线索管理不规范、处置不及时的,予以全县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业务考核工作内容,进行严格考核。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用好问责"利剑",打实问责"板子",对于扶贫领域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责任。同时,县纪委、监委从各镇办各部门调查处理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中,抽取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进行复查复核,对存在调查不清楚或处理不到位等问题的,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刘婷 王贤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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