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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狠抓“五个专项工作”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8-09-03   来源:镇安县纪委     

镇安县将“五个专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抓手,聚焦重点,狠抓落实,确保中省市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镇安取得实效,为全县追赶超越、脱贫摘帽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落实“两个责任”抓手硬。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以开展“‘两个责任’深化年活动”为抓手,县委常委会发挥“头雁效应”,落实“五个专项工作”的“一岗双责”。实行 “县委常委联系镇办、县级领导包抓贫困村”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先后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和《脱贫摘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脱贫摘帽六条铁律》等问责办法;全县各级党组织着眼“五个专项工作”要求,夯实县、镇、村三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监督责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负五个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通过开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3+2+1”专项治理、“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系列专项治理,创新推出重要节点廉政谈话、有关事项报告、“一约四会红十条”等工作制度,纠“四风”成效不断提升。将2018年作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定期组织扶贫资金监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严肃追责。建立与公安、环保、住建等行政执法部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始终坚持“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并点名通报存在问题。注重结果运用,结合村“两委”换届对“五个专项”领域受处分的48名提名人选给予否决。

做到“三个坚持”合力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纪检监察工作‘五个五’长效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一是坚持定期会商寻找工作短板。建立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案情季度会商机制”。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体会商会议,通报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分析形势任务、梳理典型案例、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及时 “把脉会诊”“开方下药”,着力解决工作推动落实中的不足和短板。二是坚持理顺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建立联动协作、快查快处、分层督导、台账备查、信息报送、通报曝光、约谈问责“七项机制”, 确保“五个专项工作”协调配合、有序推进。三是坚持综合研判促进工作成效。探索建立党内政治生态定期研判机制,重点对“五个专项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今年以来,分别从“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责任”实不实、领导班子好不好、用人风气正不正、腐败影响深不深、执行纪律严不严、群众评价高不高等7个方面,完成了全县政治生态的研判评估,发现存在问题短板7类15个,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迅速整改。

践行“四种形态”措施实。以“六大纪律”为尺子,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上狠下功夫。一是深化纪律学习。以“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为主题,开展“五个一”活动,使各级党员干部学纪律、知纪律、守纪律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将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作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中之重,全面建立问题台账,对照制定26个大类80条具体工作措施,列出17条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确保操作性、实效性。印发“五个专项”方面的典型案例通报4期,点名道姓通报问题14件,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节前提醒、开展专项检查、廉政谈话、发送短信提醒等措施,采取“明查+暗访”“线上+线下”“全面+点穴”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严查顶风违纪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行业管、专项审、纪委查”的思路,督促财政部门出台《扶贫资金项目主管部门报账制指导意见》管好资金;督促审计部门完成重点单位、项目的专项审计,提出整改意见3条、移交问题线索3件。县纪委开展专项检查6次,对33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集中约谈。四是严肃执纪问责。派出6个巡察组对10个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扶贫专项巡察”,成立1个机动巡察组长期开展“点穴式”巡察。在全县15个镇办、154个村(社区)设立举报箱169个,发放扶贫领域监督举报“廉心卡”2万余张,广泛接受投诉举报,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坚持快查快处。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五个专项工作”信访举报3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3件,立案29案29人,结案17案1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4件34人。(陈双 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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