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县委巡察办获悉,4月11日至15日,十八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完成进驻,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了巡察进驻动员会。
各巡察组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常规巡察和“四个落实”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作为监督重点,即:围绕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围绕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对上级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再监督再检查;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情况,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情况,以及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情况。并就接受巡察监督、做好支持配合、严明工作纪律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安排,十八届镇安县委第六轮巡察派出6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委编办、县委机关工委、县科协、县经贸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信访局、县商务办、县就业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农技推广中心、县考试管理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等18个单位开展“常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巡察时间从4月9日至7月15日。主要采取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座谈、深入了解、抽查核实等方式进行。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电子信箱和举报信箱等,受理广大干部群众信访和举报。(胡太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