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开展好2014年度政风行风测评工作,镇安县纪委精心组织,扎实安排,通过严把对象选择、内容确定、问卷调查、等次评定、结果运用等“五道关口”,确保政风行风测评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一是严把对象选择关。在选择测评对象时,坚持“应评尽评”原则,尽可能将所有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列入测评范围,按照工作性质和职能将测评对象分为行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三个序列,每个序列20个单位,增强了测评对象之间的可比性。
二是严把测评内容关。根据被测评单位的工作性质,分别确定测评内容: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测评内容包括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的情况等;对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的情况等,增强了测评内容确定的针对性
三是严把调查方式关。测评问卷统一县纠风办印制,并加盖印章,分别采取群众测评、基层测评、“三员”测评、综合测评四种方式进行,其参与对象基本涵盖社会各个阶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测评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详细讲明情况,力求参与测评人员都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对待,增强了测评方式方法的公正性。
四是严把等次评定关。测评结果严格实行百分制统计,按加权平均的办法评定,其中:电信外呼测评占50分,群众测评、基层测评、“三员”测评各15分,综合测评占5分。三个序列单位分别按得分排出名次,每个序列的前五名为“优秀”等次,后五名为“一般”等次,其它为“良好”等次,满意率低于60%的为较差等次,增强了测评等次评定的科学性。
五是严把结果运用关。县纠风办将测评结果专门下发文件,并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县纪检监察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各序列末位单位和较差等次的单位,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警示训诫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任何评先评优活动,并列为下年度重点评议对象;连续三年测评处于末位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对单位主要领导人采取组织措施,增强了测评最终结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