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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4-11-26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刘方健 侯亮
  11月24日,镇安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波出席会议并讲话。李波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三大意识”、 紧扣“四个关键”、夯实“五项举措”,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拿在手上,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要强化“三大意识”,切实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强化政治意识,必须坚守政治立场、坚定信心决心,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政治担当,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化责任意识,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份内之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思想,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强化大局意识,要认清当前形势,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实施“五大工程”提供坚强保证。
  二要紧扣“四个关键”,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恪守“三正要求”,领导干部立身要正,选人用人导向要正,单位内部风气要正,不管任何时候都要讲党性、讲规矩,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以实际行动凝聚以上率下、公正选人、风清气正的正能量;明确“三个主体”,明确党委、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使各个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强化“三大职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纪委工作的大力支持,促进各级党委(党组)自觉履职尽责;处理“三个关系”,正确处理好管党治党与两个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严防顾此失彼的情况发生。
  三要夯实“五项举措”,切实把“两个责任”拿在手上。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落实、考核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要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大制度落实和创新力度,全面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要强化监督责任,积极发挥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协助、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三项职能,切实做到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要细化责任清单,根据县委、县纪委“两个责任”《实施细则》提出的6项和4项责任内容,细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清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班子集体、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促进各责任主体自觉认领责任,明确职能定位;要从严督查考核,建立科学有效考评机制,加大主体责任考核权重,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加大问责力度,积极探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实行“一案三查”“一责三问”“一情三处”,以“三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最后,李波还就全县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璩泽涛主持,会上,县委副书记马建琦宣读了《镇安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成小斌安排了“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并进行了年度廉政谈话。
  会前,与会人员分两组分别参观了镇村和县直部门“两个责任”示范点。
  全体县级领导,各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各部门纪检组长,省市驻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县纪委常委及各室主任,共计18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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