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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开局谱新篇 反腐引领新常态
---镇安县2015年度反腐倡廉工作展望
发布时间:2015-03-04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刘家虎 侯 亮

马嘶反腐吹劲风,羊舞倡廉固党基。春节收假伊始,镇安召开的首个全县性大型会议,就是县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全面部署反腐倡廉工作,率先拉开党风廉政建设的大幕,再度吹响反腐败斗争的号角。

2015年,镇安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反腐倡廉系列部署,依纪依规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着力锻造反腐铁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谱新篇章。

履管党之职  扛牢两个责任

明责知责。坚持落实“两个责任”“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实行图表式明责、清单式定责、开门式亮责,将“两个责任”细化分解到各级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班子集体,层层传导压力。

履责尽责。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带头落实“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台帐管理、监督评议、逐级约谈、 “五个一”和“三书两报告”等制度,定期报告落实情况。坚持领导干部包抓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和部署、调研、督查、考核制度,实行下级党政领导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责、质询、测评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向纪委填报分管范围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问责提议书”、“廉情抄报”制度,力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追责问责。坚持一案三查、一责三问、一情三处,对责任落得不实、违反纪律规定、“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点名通报典型问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夯治党之基  坚决正风肃纪

讲纪律、守规矩。全面落实“四个服从”和 “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组织、工作、财经、生活纪律。严肃查处以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之名搞小团体、小圈子,自行其是、另搞一套、阳奉阴违,造谣传谣和发表传播有悖党员干部身份的言论,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查纠无组织、无纪律的人和事。

纠四风、正作风。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巩固年”系列活动。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送礼和违规消费,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问题;重点整治廉而不勤、懒政怠政、效率低下和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持续开展“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及干部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和低保、违规发放津补贴、“吃空饷”等专项治理,发现解决突出问题。

强检查、严问责。紧盯重点岗位,抓住重要节点,强化执纪监督,改进督查方式,加强检查频次,把违反八项规定列入查办案件重点,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问责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

显惩治之威  持续打虎拍蝇

聚焦重点。聚焦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建设、国有资产处置等领域,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办基层干部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及“小官贪腐”典型案件,从严惩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对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办案不力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实施约谈、通报批评、严格问责。

转变方式。完善与执法执纪机关的配合协作,及时移交、反馈案件线索,发挥镇办案协作区的作用,组织联合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夯实各级办案责任,严格考核考评,实行季度通报,挂牌督办大要案件。派驻机构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问题线索,须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派出机关报告,其他干部问题线索必须初核。拓宽线索渠道,加强网上办信,注重从执法效能监察、党风政风监督中发现线索。推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规范线索管理,迅速查处问题。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剖析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安全办案。规范管理运行标准化谈话室,实行“一案一承诺”和办案安全责任书制度,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办案,严肃追究办案安全事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规范管理涉案资料和款物,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

筑防范之盾  强化教育监督

强化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落实岗位廉政教育“十必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的纪律、法律法规教育。突出警示教育,责成贪腐涉案人员写出忏悔书,现身说法、警示他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廉政宣传。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和研判处置,及时查清事实、回应群众。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和“青春倡廉”活动,积极培养“廉内助”,形成家庭助廉新风尚。

强化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对拟提拔干部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执行情况的检查、抽查,快速查纠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函询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防微杜渐。发挥好监察建议书、审计报告的作用,加大问责力度。深化“四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中省市反腐倡廉制度,紧盯重点领域、实权部门、重要岗位,建章立制、实施风险防控。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制度,严格落实重要节点廉政谈话和痕迹管理纪实手册、新型红白理事会、廉政灶“就餐券”、 村干部廉政承诺、作风建设公开承诺等制度,制约权力运行。

固执纪之本  锻造反腐铁军

深化改革转职能。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固化镇纪委、派驻机构向县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制度。严格执行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健全交流推荐机制。完成县纪委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逐步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参与专项工作向上级纪委备案审批制度,进一步聚焦主业。严格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一律不分管行政工作”和镇纪委书记“必须保证半数以上时间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刚性要求,将力量和精力向监督执纪集中。

突出主业转方式。坚持以发现和查处问题为导向,专心搞好“再监督、再检查”。 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廉政谈话、约谈、巡查、问责等制度,实行派驻机构联合执纪机制,建立镇纪委区域巡察机制,常态化开展作风巡察和专项巡察。

严格管理转作风。扎实开展“建五强队伍、铸反腐铁军”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常态机制,办好纪检监察廉政讲堂,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对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以及抹案子、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坚决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对不愿干、不想干、不会干、乱干事的,坚决撤换和调整,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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