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动态 >> 镇安
镇安:廉政教育从“微”处着手
发布时间:2015-04-10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胡太庚

?镇安县纪委积极顺应发展趋势,从细“微”之处入手,积极运用微课堂、微平台、微提醒、微作品等新兴的“微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地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微”课堂开启新模式。县纪委督促指导各单位充分利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这一平台,结合每周学习例会制度的实际,安排单位领导干部或纪检干部进行讲课、组织学习相关文件、通报,变“灌输式”为“互动式”,激发党员干部自觉参与的积极性,在互动中认知、思考,促进“知行合一”。学习内容涉及党纪政纪条规、典型案例等内容组织讨论;讲一个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并辅简短剖析点评;读廉政书籍、讲廉政故事等,结合岗位工作交流心得体会,相互学习,共同提高。通过常态化教育营造处处宣廉、时时倡廉、人人促廉的浓厚氛围。

?“微”平台传递正能量。借助“栗乡清风”微信公众平台传播优势,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每周发送信息1至2期,主要内容包括“廉新闻”涉及中、省、市重大工作动态以及反腐倡廉新闻类稿件;“廉工作”涉及各级见监察组织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廉警示”涉及公开发布的有关违规违纪的通报以及各级纪委处办的典型事例和案件;“廉学习”涉及党纪法规、文件、讲话以及法规、文件、讲话、会议精神解读;“廉文化”涉及传统廉政故事、廉政事迹以及与廉政有关的书画、影音、名言警句等。微信公众平台覆盖全县党员干部,增强廉政教育的时效性和广泛性。

微”提醒敲响警示钟。注重廉政文化潜移默化教育作用,在办公场所见缝插针,制作廉政警示桌牌,设置廉政电脑屏保,在楼梯走廊、会议室、活动室等处,悬挂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图版、粘贴廉政警示语等。注重以案警示,利用身边典型的“小事小官小案”,以公开处理、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注重抓早抓小,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做提醒,通过诫勉谈话、预警谈话、单独约谈等方式,及时纠正、坚决制止。依托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精心设计党风廉政教育漫画、廉政警示语、廉政格言、提示。

“微”作品唱响好声音。县纪委、团县委、教体局联合举办“青春倡廉我先行”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征集微故事、微广告(摄影、书画)、微短信(警言格局)等三类“微作品”。参赛作品一经采纳,将通过各种形式在各类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平台展示、展演、展播。开展新媒体代言活动,全县党员干部、青少年结合自身经历和体会,写下对廉洁和廉政的理解和感悟,通过微博、微信、网站进行传播。组织创作一批反腐倡廉为主题镇安地方戏渔鼓说唱、舞台剧等文艺作品,并拍成“微电影”在《栗乡清风》官方微信平台传播。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