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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 “四举措”强化问题线索管理
发布时间:2015-07-31   来源:镇安县纪委     

为了深入开展“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这项工作,镇安县纪委监察局“四项举措”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有力推动了全县纪律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畅通渠道。进一步深化“信、访、网、电”立体信访举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栗乡清风”、12388举报热线、12388网络举报平台等工作载体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今年上半年,县本级共受理信访举报80件,其中微信公众平台1件,12388举报热线3件,12388网络举报27件,占信访总量的38.75℅。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定期巡查、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网络舆情监督等多种方式,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反映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镇纪委、各部门纪检组至少每两月组织召开一次问题线索联席会议,听取“廉情信息员”和“党风政风巡察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汇报及工作建议,研究问题线索处置办法。继续深化推进“民情直通车”、“信访当日接待”等制度。县纪委定期组织车辆开展巡回下访活动,受理信访举报和问题反映;做好“信访当日接待制度”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的衔接工作,对于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的问题线索做到及时移送,认真受理,及时处置。 

二是建立台账。组织开展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工作,组织各镇纪委认真开展自查,共清理问题线索108个,逐级建立台账。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开展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问题线索排查工作,分年度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村(社区)进行了汇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清了“三多”农村(社区)问题底数,并建好台账。

 三是规范处置。指导各镇(办)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机构对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种方式予以办理,并上报县纪委备案。县纪委对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实行统一管理,每个月将反映问题线索按照片区划分向三个纪检监察室备案,做到底数清楚、动态清理、梳理清晰。采取全面排查、集体研判,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复核抽查等措施,加强处置监管,防止线索隐匿、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断提高初核率、立案率和结案率。 

四是强化督查。建立问题线索督办办法和问题线索查纠负责制,对问题线索从受理开始制定专人负责,限定时间反馈办理结果。对省、市纪委重点督办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直接核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较为具体的由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直接查办或者指导办案协作区查办,确保问题线索核查质量。

并对2014年以来问题线索处置不到位的镇(办)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组发信访件督办函10份,督办问题线索 50个,并限期8月底前办结,同时对上报的初核报告实行签字背书制度,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核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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