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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5-08-13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姚元立

近日,镇安纪委组织三个巡查组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为期两周,从8月10日开始到8月21日结束。检查严格按照新颁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直部门严格按正科18平方米、副科12平方米、其他9平方米以下的标准进行核查。乡镇因宿办合一等原因,领导干部办公室必须控制在单间的基础上,正科最大面积不超24平方米、副科不超18平方米。 检查中坚持三个必到:所有单位必到,所有办公楼必到,所有科级领导的办公室必到。巡察组按照规定标准,逐单位、逐办公楼、逐人到办公室实地丈量,对面积超标的办公室如实登记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巡察组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严防弄虚作假、明改暗不改情况的出现。

 据悉,这次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检查,是该县成立联合巡察组后开展的第一次巡察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联合巡察组要调查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做出处理决定。对检查不负责任、典型问题检查不到的,视情节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目前,三个联合巡查组已按照工作安排,深入到全县15个镇(办)和67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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