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安县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出实招支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全力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深化改革,充实纪律审查人员力量。迅速完成县纪委第二轮内设机构改革,撤并职能相近的室(办)并增设纪检监察三室,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总数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人员力量向执纪监督一线倾斜,突出了监督责任,加大了纪律审查力度。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设置纪检监察室3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30%;履行执纪监督职能的内设机构7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0%。推动向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驻纪检组,努力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
聚焦主业,深入推进“三转”工作。明确凡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没有确定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一律不予参加,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使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变“一线参与”为“监督推动”。明确规定镇(办)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必须专司其职,一律不得分管主业以外的其他工作,每个镇(办)至少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创新方式,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水平。由县纪委负责整合人员力量,将27个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组人员统一调配,组成3个联合巡察组,分别确定3名纪委常委负责联系,由纪委6个室办对口指导,坚持每月一主题分片开展常态化联合执纪和监督检查。同时,结合县镇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办案协作区,将全县15个镇(办)纪委整合成3个办案协作区,开展交叉检查和联合执纪活动。
据悉,该县为了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县委各常委于8月底前深入各自联系点和分管部门开展党规党纪专题教育和“四风”问题调研,促进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树立主责意识,以实际行动履行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