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安县纪委监察局把查办案件作为惩处腐败的重要措施来抓,夯实办案责任,整合办案力量,严格考核奖惩,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1?8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7案75人,结案47件、处分53人,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重点查处3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有效维护了党纪的严肃性和群众的切身利益。
夯实办案责任。对县纪委“三转”成立的纪检监察一室、二室、三室厘清职责,明确责任,建起了标准化办案谈话室。落实查办案件工作领导责任,明确纪委书记对办案工作负总责,分管副书记对办案负全责,监察局一名副局长主抓办案,制定了委局机关办案考评办法,量化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机关各室案件查办任务,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夯实了工作责任。采取召开查办案件工作推进会等有效措施,对标定位,加压紧逼,落实责任,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次,要求进行大会表态发言的单位6个。
突出查办重点。全面落实中省纪委提出的反腐重心向市县下移,将纪律审查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重要职责,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腐败”,勇于向直接侵害百姓利益的腐败分子宣战;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锲而不舍纠正“四风”;重点查办职能部门和镇村两级干部在征地拆迁、惠农政策落实、虚报冒领、侵吞挪用、违规使用各类专项资金、社会保障、涉农收费民生工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县纪委确定重点部门、重点镇村,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查直处,各镇(办)也确定了重点村进行重点整治。
严格考核奖惩。县纪委监察局安排专人每周询问一次办案进度,每月召开一次案件查办工作交账会,每季度发一次排序通报,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制定印发了《镇安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年度考评办法》,将办案工作考核结果与纪检监察创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津贴挂钩,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责任落到实处。7月初,对上半年无初核、无立案的达仁、柴坪、回龙三个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实施了约谈,面对面传导压力、实打实落实责任。
增强办案合力。按照“地域相邻、业务相近、便于整合”的原则,将全县15个镇(办)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一名常委任组长,从协作区内抽调人员,开展交叉检查和联合执纪活动,有效解决了基层办案力量不足、人情干扰、经费短缺、设备落后等制约办案的瓶颈问题。将27个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组人员统一调配,组成3个联合巡察组,分别确定3名纪委常委负责联系,由纪委6个室办对口指导,坚持每月一主题分片开展常态化联合执纪和监督检查。通过提办、参办、督办、协办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大基层办案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