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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建立“六项机制”强化纪律审查
发布时间:2015-09-25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刘家虎 郭佳亮

今年以来,镇安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健全纪律审查机制,加大纪律审查力度。1?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72件80人,结案62件,处分69人。 

一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该县纪委明确3名班子成员主抓纪律审查工作,通过两轮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由一个增至三个,委局机关负责信访、办案、审理、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由5人增至10人,每期从基层选调业务能力强的6名监察干部到办案一线跟案学习,县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和镇(办)纪委书记一律不分管业务以外其他工作,专司专职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专项经费补助制度,根据办案实绩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定额补助经费。投资20余万元建成标准化谈话室,保留3辆执纪车辆,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需要。   

二是建立线索排查机制。全面开展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大排查,清理问题线索108个,并通过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巡查督查、经济责任审计、网络舆情监督以及与公检法、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线索互通,建立多层次问题线索发现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县纪委建立台帐,统一管理,并通过集体研判、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复核抽查等措施,加强处置监管。1?9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10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3件次,初核违纪线索155件次。   

三是建立联合审查机制。结合乡镇机构撤并,及时调整3个镇办案协作区,将县直27个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三片,分别由三名纪委常委联系包抓、三个纪检监察室对口指导,并实行“上挂下派”制度,通过交叉审查、联合审查、异地审查、提级审查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大基层办案力度。1?9月,全县15个镇(办)和27个纪检组,自办案件56案63人,消除了办案空白镇,部门纪检组办案数量大幅提升。  

四是建立直查直处机制。该县纪委每年确定2?3个问题反映集中的重点村,对其违纪违法问题直接审查,全面剖析典型问题,并对省市督办、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直查直办。1?9月,县纪委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16案17人。   

五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把纪律审查纳入各镇、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分值,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专项统计、专项考核、专项评比,通过月交帐、季通报、年考核等措施,并将纪律审查与纪检监察津贴、评优树模以及使用交流挂勾,倒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六是建立问责追究机制。对重要问题线索处置和重点案件查办结果,由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双双“签字背书”;对查案工作不力的,县纪委对相关党委、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提出组织处理意见。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对上半年两个办案空白镇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实施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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