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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重拳出击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5-10-13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胡太庚

镇安县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重点,拓宽信访渠道,狠抓办案质量,提升纪律审查水平。2014年以来,全县处置涉农案件线索224件,占处置线索总数的91.89%;立查涉农案件121件,占立案违纪案件总数的77.68%,党政纪处分16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10余万元。

多渠道排查案件线索。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通过24小时接受群众电话举报、纪委书记定期接访、开设举报信箱、建立村民情气象站、开通民情直通车等方式,积极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室或有关单位转办移交。2014年以来,全县共收集涉农案件线索224件。建立涉农线索台账清单,严格执行签字背书制度,加强转办件的督促指导,严格结果审核。案件调查结束后统一交审理室审核定性,统一标准、统一依据、统一量纪,确保全县涉农案件处分等次的规范确定。截至目前,收集的224件涉农案件问题线索全部核查到位。

多措提升纪律审查力量。通过内设机构调整,由原来的1个纪检监察室增加至3个室,将全县15个镇(办)划分为东、中、西三个办案协作区,分别由3名纪委常委联系包抓、3个纪检监察室对口指导。根据案件线索所在的乡镇、所需的类别科学配备办案组成员,发挥各自特长,优势互补,提高办案效率。积极探索镇(办)交叉办案,对于反映村干部问题多、时间跨度长的案件,抽调其他镇纪委人员参与县纪委联合办案,发挥镇纪委农村工作政策熟、基层经验丰富的优势,既有利于打破人情干扰、消除办案人员的思想顾虑,又有利于各镇之间相互借鉴学习监督,保证了取证全面准确。

发挥纪律审查综合效果。突出“两个责任”,体现综合效应。县纪委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涉案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截至目前共向基层党委和有关部门下发“两书”6次,并跟踪落实情况,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职专责。加强制度建设,体现法纪效果。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制、案件主办人制、办案签字背书制等制度,促进办案规范化;加强典型案件剖析,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目前,在全县范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报典型案例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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