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动态 >> 镇安
【镇安】多措并举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
发布时间:2015-11-11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胡太庚

  中共中央颁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以来,镇安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10月29日,镇安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委局干部集中学习新《准则》和新《条例》,11月6日,举办第七期纪检监察“廉政讲堂”活动,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新颁布的《准则》和《条例》,委局全体干部、县直各部门纪检组长、各镇纪委书记共计90余人参加了专题研讨学习。

在两次学习会议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成小斌指出,与旧准则和条例相比,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内容变化很大,特别是新《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列“负面清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划出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也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划出了新标准,提出了新要求。他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发挥好表率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起来,学深悟透、活学活用、融会贯通,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并以《准则》和《条例》为准绳,全面审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据了解,镇安县委专门下发文件,对全县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做出扎实安排,通过真学、深学、促学、督学“四条措施”,确保学习贯彻活动行动快、措施硬、效果明。与此同时,县纪委还利用县纪检监察网、“栗乡清风”官方微信等网络平台,及时刊登、上传、发送《准则》和《条例》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学习。为了确保学习取得实效,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五个一”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即举行一次集中辅导,开设一批宣传专栏,开展一次学习交流,撰写一篇心得文章,举行一次知识测试,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