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县纪委监察局紧紧牵牢“两个责任”这个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全面推行“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全县各级党委、纪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更加主动、有力。
细化任务分解,内容具体方能“抓得住”。年初召开纪委全会和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扎实安排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县级四套班子及15个镇(办)党委、纪委和59个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组严格按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要求,实行“三明确”亮责、“三推进”履责、“三追究”问责,公示了“两个责任” 落实情况。县镇村“三类主体”积极认领主体责任“三个六”和监督责任“三个四”工作任务,主动履责尽责,“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实现了县镇村全覆盖,有力促进了各级党委、纪委真正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
实化责任履行,措施有力方能“牵得走”。县级领导率先垂范执行“四个亲自”要求,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营造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浓厚氛围。先后14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听取汇报、研究重点问题10件;11名县委常委包抓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38个,县级领导深入分管单位专题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60余次,听取工作汇报153场次,实施约谈和诫勉谈话65人;向全县106名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统一配发精心编制的《镇安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纪实管理;四套班子集体、所有县级领导和15个镇(办)、59个单位及700余名科级干部完成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并按时上报了责任制《措施报告》和《执行报告》,由县委廉责办负责收集检查研判,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强化检查考核,追究到位方能“走得快”。严格实行平时督促、半年检查、年终考核措施。年初,由县委常委带队对撤并前的19个镇、68个县直部门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并对3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2月下旬,组织1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3月中旬,县委和县纪委分别成立了9个检查组,对“两个责任”落实进行两次专项督查。7月,组织召开了全县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8月,38名县级领导对分管范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调研和督促检查。11月,组织召开了县级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暨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体谈话会,6名县级领导向大会作了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做了廉政谈话。县纪委先后9次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各镇、各部门落实“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汇报,对“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再加压、再夯实,追究4个单位、9名领导干部落实不力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从严管党治党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