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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督查通报倒逼纪律作风整顿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6-03-04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胡太庚 刘婷

连日来,镇安县持续开展了配合市纪委抽查、集中开展专项督查、县纪委联合巡查等三个层次监督检查,对全县82个单位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情况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县,有力地推动了整顿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据了解,镇安县已形成一个惯例,督查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人社局负责人带队,并抽调2至3名工作人员,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不定期、不定时地到全县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明察暗访,每次督促检查结束后,都会如期将《督查通报》发送到全县各镇(办)各部门,这也是该县为改进干部纪律作风,推动工作举措之一。    

 此次督查通报对22个措施得力、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进行点名表扬。对4个工作进展较慢、学习不扎实、思想认识不够的单位进行了点名批评。凡被通报批评,工作上落实不到位,整顿工作没有起色的单位,对一把手进行了组织约谈或警示训诫,并责令被通报单位开展为期15天的整顿补课,补课结束后提交专题整改报告,申请县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验收直至达到规定要求。把督查通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畴,凡是被通报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形成压力,推动活动有效开展。    

通报要求,整顿活动第一、第二阶段已经过去,能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达到预期效果,关键要看后面的工作怎么做。为此,通报也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把学习贯穿到整顿活动的始终。规定的学习篇目要完成,要不断的采取措施把学习引向深入。二要把督促检查落实到整顿活动的全过程。平茬齐过,不留死角,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旗帜鲜明的给单位指出来,对完不成阶段任务的必须要求补课。三要把明查暗访作为推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不定期深入各单位开展作风纪律巡察,凡在整顿其间发现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并实施“两个责任”追究。四要把以上率下作为引领活动开展的有力举措。每个县级领导深入到自己所联系的镇和部门听取一次汇报,参加一次会议,发现一批问题,提出改进的要求。对工作推进不力处于后进状态的单位领导,负责指导的领导要对其进行约谈。五要把高质量交账作为衡量整顿效果的标尺。整顿活动结束后,各镇(办)、各部门要向县委交账,把集中整顿活动取得的实实在在效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交账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计入考核总体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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