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动态 >> 镇安
【镇安】大力实施“阳光村务工程”
发布时间:2016-07-28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刘方健

  镇安县通过深化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效果,大力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有效保障了群众在村务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预防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该县将深化村务公开作为提升村级民主管理水平、预防基层腐败的重要举措,按照依法依纪、服务发展,客观真实、程序规范,创新方式、深化提升,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在公开内容上,将党务、事务、财务纳入公开范畴,内容更加全面;在公开形式,除利用专栏、会议、文件、广播等传统形式外,创新利用新媒体公开村务,特别是联合电信部门实施了“阳光村务一信通”工程,为15个镇办建立了信息发布平台,每个镇办至少建立2个以上“阳光村务一信通”试点村或社区,录入百分之六十以上村民的手机号码,通过短信形式公开村务,常规事务季度公开、重要事项随时公开,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发布等工作,使村务公开更加便捷、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在公开实效上,建立了村务公开内容审核机制、问题反馈处理机制,力求村务阳光透明,将部分问题化解在平时、解决在基层,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目前已累计建立镇(办)村(社区)信息发布平台18个,发布村务公开信息2200条。    

为了确保“阳光村务工程”顺利实施,县委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上将“村务公开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于不公开、假公开的村或社区,将按照《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手机短信公开村务,是村务公开的历史性跨越,也是村级民主管理方式的一项创新,标志着村务公开形式从‘传统’走向‘科学’、从‘死板’走向‘灵活’,针对性更强、实效性更优。从目前试点情况看,达到了干部接受、群众满意、反响良好的预期效果。”谈起“阳光村务工程”,该县纪委分管党风政风的负责人汪思武这样讲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