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两个责任”《意见》下发后,镇安县就如何让责任主体知其责、尽其力进行深入研讨,找到了“解题”办法,探索形成了“抓住县、镇、村三级组织,抓牢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班子集体三类主体,抓好责任分解、责任履行、责任追究三个步骤”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式责任分解、落实、追究体系,促进了“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抓好三个环节强力推行
夯实“三责任”,明白“我该干什么”。工作机制明确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须达到“三个六”,即: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必须强化主责意识、强化用人导向、强化教育防范、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执纪保障、强化示范带动“六个强化”;班子成员必须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执行人事纪律、自觉搞好检查考核、自觉执行八项规定、自觉支持纪检工作、自觉当好廉政表率“六个自觉”;班子集体必须努力实现工作部署扎实有效、选人用人风清气正、权力运行遵章守制、正风肃纪效果明显、执纪保障力度加大、以身作则形象良好“六个目标”。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须达到“三个四”,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必须强化监督意识、强化执纪责任、强化问责效果、强化自身建设“四个强化”;班子成员必须自觉履行监督责任、自觉行使问责职能、自觉抓好案件查办、自觉提升执纪能力“四个自觉”;班子集体必须努力实现保障政令畅通、依纪惩处腐败、促进权力制约、打造反腐铁军“四个目标”。
抓好“三推进”,明白“我该怎么干”。以“领导示范、抓检查考核、抓监督评议”三项措施为抓手,确保机制强力推进。领导示范推进,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做到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每季度检查一次分管单位的工作台账、每半年带队检查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一次综合研判 “四个一”。检查考核推进,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查过程与查结果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监督评议推进,通过建立述责述廉民主评议、述职点评民主评议和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三项监督评议机制,定期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对评议结果较差的实施问责处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在推进过程中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重点抓好“两台账、两记实、两公示”,即:分级建立党委、纪委两套工作台账,班子成员填写“两个责任”记实手册,动态记录工作情况;分单位建立“两个责任”推进情况公示栏,按季度公示推进情况。
实行“三追究”,明白“我该负啥责”。严格实行“一案三查”、“ 一责三问”、“ 一情三处”的责任追究制度。在查办违纪违规案件时,既要调查当事人,又要核查涉案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镇办或部门,既要问责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又要问责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还要问责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突出三项措施全面落实
该县把2015年作为“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推进年”,把今年作为“落实年”,通过三项措施,使“两个责任”在全县落地生根、取得实效。领导带头,示范引导。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名县委常委带队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34名县级领导每半年深入联系单位集中检查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各级领导坚持填写主体责任和约谈提醒工作手册。1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汇报责任制工作并现场接受质询,特别是每年确定“四套班子”6名县级领导在全县科级干部大会上汇报责任制落实情况,为全县落实主体责任起到了良好导向作用。强化指导,注重培训。为防止基层落实“走形变样”,县纪委下发《镇安县“两个责任”“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手册》110本,深入东中西三片对镇村两级责任人共计340人,举办专题培训班,“面对面”传授、“手把手”指导。目前,机制落实已全覆盖到该县15个镇办、67个部门、154个村(社区),为1860余名责任主体厘清了责任清单。加强督查,严肃问责。为了纠正机制落实中敷衍应付、行动迟缓问题,县委出台了机制《考核办法》,坚持每月听取一次汇报、每季度开展一次评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督查3次,发现纠正问题15件,对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了责任追究。
做实三项保障持续深化
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约谈提醒、监督检查,使责任压力得到全面传导。机制推行以来,40名县级领导实施“两个责任”履职约谈提醒360余人次,发放《警示案例选编》2000余册,组织百名县镇村干部旁听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法庭审理过程,开展明查暗访24批次,成立16个组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地毯式”财务清查,紧盯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00余场次。
严肃实行责任追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查处违纪问题, 2014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05件、处分385人,经核查后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一律实行责任追究,其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43人,给予诫勉谈话27人次,党政纪处分19人,对3名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
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把规范权力运行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力抓手,创新出台了新型农村红白理事会、村干部廉政承诺、干部工作日去向公示、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和重要节点廉政谈话、阳光村务一信通、农村“三资”管理、治理“文山会海”实施细则、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财务管理等一批管用、接地气的制度,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