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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纪委传达学习“三项机制”文件精神
发布时间:2016-08-11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刘婷

近日,镇安县纪委监察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三项机制”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中央“三个区分开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其核心要义是“让能者上、对错者容、使庸者下” 激励改革者,保护担当者,鞭策无为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制度安排。    

会议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落实“三项机制”,要在学深悟透上深人一层,在全面执行上快人一步,始终坚持“三个区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正风肃纪中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创造新业绩。一要坚持抓早抓小,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扣“六大纪律”及时有效发现、纠正和查处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要准确定性量纪,将“三项机制”贯穿纪律审查的初核、调查、审理等每个环节,真正把工作失误与个人腐败、缺乏经验与明知故犯、出于公心与以权谋私区分开来。三要严守纪律底线,坚持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改革动机和具体行为,对有禁不止、有规不依的;打着改革创新和为民服务等旗号谋取私利的;严重阻碍改革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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