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动态 >> 镇安
【镇安】“监督责任清单”促村监委员会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6-09-07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刘婷

有了村监会,村里的大事小事更公开、更透明了。他们就是我们村里的‘小纪委’、老百姓的‘贴心人’。”近期,镇安县纪委在督导村监委会履职情况时经常听到群众这么说。    

村(居)监督委员会是基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基层主体,其对于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纠正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有突出的作用。为把准村(居)监委会建设运行的基本“脉搏”,进一步规范监委员会管理,保障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今年以来,镇安县创新形式出实招,明确30个村,启动了以“细化、固化、量化监委会监督责任清单到具体村务”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工作。有效解决了村(居)监委会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这一监督难题。    

据了解,该县纪委首先督促镇(办)党委、纪委对全县154个村(居)监委会进行了综合研判,改选了不能胜任工作人员。同时,以镇(办)为单元,制定《村(居)监委会考核办法》,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在每个镇(办)选取两个村(社区),结合村情村务实际,拟定了村(居)监委会在监督村级人事、财务、事务等工作职责、权力、程序的“图表式清单”,做到“一事一单”,明确了在某项监督事务中该监督什么、参与哪些环节、监督到什么程度、结果怎么运用等具体规定,并适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完善和补充,初步形成了固化模式。通过推行村(居)监委会“监督责任清单”,有力促进了各试点村(居)监委会积极履职尽责。截至目前,共提供有价值的问题线索3条,经核查立案1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500多条。特别是今年3月,查处一起典型的监督责任缺位、严重失职渎职问题,给予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并点名通报,在全县上下引起了较大震动。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